全部最新消息

  • 2024.11月份店休日期 1.jpg

    2024.11月份店休日期。

    休每週日和11/25星期一。
    more
  • 2024.10月份店休日期.jpg

    2024.10月份店休日期。

    休每週日
    more
  • 蜂巢薄餅20240909訂購單.jpg

    宅配訂購單

    (蛋奶素)「保存期限-未開封五個月」
    more
  • 91EA9833-0AF1-40B8-A6DE-B0A8C1E52E50.jpg

    匯款帳號(虛擬帳號)說明

    尚未確認訂單前,請勿匯款。
    匯款資料:(請在完成訂單後,再匯款)
    169+3487+七個號碼(您的電話末七碼)
    ※範例:0966-792725(行動電話)
    匯款帳號:169-3487-6792725
    匯款銀行:上海銀行員林分行(銀行代號011)
    可臨櫃匯款、網路銀行轉帳、ATM櫃員機轉帳。
    more
  • S__115032068.jpg

    名片

    line ID:@oux8393i
    服務電話:04-8526421.0966-792725
    訂購傳真:04-8532682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山腳路55之28號
    E-mail: 8526421honeycomb@gmail.com
    more
  • 定型化契約_億味香蜂巢薄餅_20230808 1.jpg

    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企業經營者資訊
    (一)公司名稱:億味香有限公司。
    (二)代表人:賴亭如。
    (三)電話:(04)852-6421.0966-792725。
    (四)地址: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山腳路55之28號。
    (五)電子郵件信箱:8526421honeycomb@gmail.com。
    (六)受理消費者申訴之方式: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
    二、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商品資訊
    (一)品名:億味香蜂巢薄餅(原味、芝麻、可可)。
    (二)內容物名稱:
    1.蜂巢薄餅(原味)
    成份:麵粉、砂糖、植物性油脂(棕欄油)、雞蛋、奶粉、玉米澱粉、葡萄糖、食鹽、小蘇打、香草香料。食品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牛奶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2.蜂巢薄餅(芝麻)
    成份:麵粉、砂糖、植物性油脂(棕欄油)雞蛋、奶粉、玉米澱粉、葡萄糖、黑芝麻、食鹽、小蘇打、香草香料。食品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牛奶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芝麻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3.蜂巢薄餅(可可)
    成份:麵粉、砂糖、植物性油脂(棕欄油)、雞蛋、奶粉、可可粉、玉米澱粉、葡萄糖、食鹽、小蘇打、巧克力香料。食品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牛奶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三)淨重:500克。
    (四)原產地:台灣。
    (五)食品業者登錄字號:N-124273091-00001-0
    (六)保存期限:製造日期起算,未開封五個月。
    (七)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距有效日期四個月以上。
    (八)交易總價款依本公司提供之訂購單計算。
    (九)本公司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保險金額非理賠金額),投保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單號碼:0504字第23AML0000306號。
    四、付款方式說明
    付款方式為出貨二日前匯款完成,不需告知您的匯出帳號資料或提供後五碼對帳。
    匯款資料: (虛擬帳號說明如下)
    匯款銀行:上海銀行員林分行(銀行代號011)
    匯款帳號: 1693487-6792725,169+3487+七個號碼(您的電話末七碼),例如0966-792725(行動電話),可使用到上海銀行各分行無摺存款或至各金融機構銀行臨櫃匯款、網路銀行轉帳、ATM櫃員機轉帳。
    五、契約履行及確認機制
    消費者可使用電話、傳真或手機@LINE等方式訂購,雙方確認訂購內容、出貨日期、總價款。
    六、商品交付地、交付期日及交付方式
    (一)交付地:由消費者指定之送貨地址。
    (二)交付期日:本公司於約定之出貨日期以宅配方式出貨,由物流公司於出貨日期隔日起算三日內完成配送(偶遇連續假期或重大節日前後,物流公司須三〜七個工作天才能完成配送,物流公司配送貨件工作日不包含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三)交付方式:常溫,物流(貨運)公司配送至指定送貨地址。
    七、商品訂購數量上限
    訂單數量在20箱以上,須與消費者再次確認。
    八、受領物之檢視義務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企業經營者。
    九、消費爭議之處理
    企業經營者應就消費爭議說明採用之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十、訴訟管轄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more